政协清单式提案有了“深圳标准”
时间:2020年12月23日()来源: 作者: 阅读: | 打印内容
深圳市政协通过编制提案工作清单这一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评价考核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提案办理从“虚功”向“务实”转变,提办双方从“两张皮”向“一体发力”转变,提案工作从“相对封闭”向“更加开放”转变,政协提案委从“大包大揽”向“突出重点”转变。 为促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近年来共制订和修订19份提案工作文件,涵盖提案工作各个环节,形成培育引导、协商审查、多层次督办、评价倒逼、服务保障等五项提案工作机制。特别是编制提案工作清单这一创新设计, 对破解机制难题、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2019 两年深圳市政协提案建议事项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比均超过50%,较2017年前的38%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从2017年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到2018年探索创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再到2019年制定《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深圳市政协用“一份清单”将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起来。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全国首创性地将此项政协工作经验变成地方标准固定下来,为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乃至人民政协制度机制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也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深圳贡献。 “一张清单”做到底。将“清单”贯穿提案工作全流程。一是清单式建议。按照规范格式,由提案人逐条填写提案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清单”。二是清单式办理。由办理单位对照“建议清单”逐项办理,务求每条意见都得到重视。三是清单式答复。由办理单位逐项填报“办理清单”,确保每条建议都有回音。四是清单式公开。将“办理清单”与提案及其办理复文一并公开,发挥“清单”索引作用,引导公众关注了解提案工作。 “两个支撑”作保障。一是信息技术支撑。以“互联网+提案工作”为依托,加强提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提案撰写、交办、办理、答复、评价和公开信息化,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第三方智库支撑。将提案工作清单分析报告、提案工作质量评价方法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委托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办理。 “三组指标”树导向。一是“提案质量指标”。包括选题、调研与分析、意见建议、文字、协商、成果、办理方评价、公众评价和领导评价,共9个评价指标,13个评价项目。二是“提案办理质量指标”。包括协商、办理、复文、公开、提案人评价、公众评价和领导评价,共7个评价指标,11 个评价项目。三是“提案综合质量指标”。包括1个评价指标和2个评价项目。
“四种应用”提水平。发挥“清单"的“工具性”作用,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一是精准化考核,二是规范化行文,三是引擎式公开,四是开放式评选。 探索全流程提案清单工作法。强化流程管理,将编制清单嵌入提案提出、审查、交办、办理、督办、答复、公开、考核等各个环节,借鉴会计“对账”方式,通过编制“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审查”“清单式转办”“清单式答复”“清单式评价”“清单式公开”的全流程“提案工作清单”,将提案的建议与办理单位的落实事项逐一对应起来,提案写得好不好、办理效果行不行一目了然,有效破解提案“审查难”“落实难”“评价难”。 抓住制度机制建设这个“牛鼻子”。传统的提案工作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须进一步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高效、科学、多方参与的新型提案工作机制,将建议“清单化”防止滥竽充数、答复“清单化”防止答非所问、评价“清单化”防止走过场、公开“清单化”引入公众参与,通过“一份清单”让提案的撰写水平和办理质量一览无余,通过公众的眼睛发挥监督作用,促使提办双方把“虚功”做实,杜绝“认认真真走过场”的提案“空转”现象,以及委员因缺乏量化评价指标难以拒绝“人情请托”导致的“被满意”问题。 以规范性标准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发挥提案工作清单的基础性、工具性作用,引入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梳理和固化提案工作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办理等环节流程,形成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地方标准,以规范性标准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促使委员提出提案的思路从感性向理性转变,从“管提不管办”向提出提案时就要考虑办理转变,撰写提案时从委婉向直接转变,从“缠杂不清”向“拎出干货”转变。同时,实现承办单位从“挑着拣着回”向“逐条有回应”转变,办理落实有了可视化可衡量的“对账本”,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提案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推动提案工作由“软”变“硬”、从“弱”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