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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黄河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相关机制的建议

  定西市政协反映,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的重大战略。渭河和洮河作为黄河的两大主要支流,其流域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渭河发源于渭源县,流经定西、天水两市5县区后进入陕西,在我省境内长270公里,流域面积5.9万平方公里,年输沙量5044万吨;洮河发源于青海省海南州蒙古族自治县,在我省境内长673公里,流经甘南、定西、临夏3个市州、14个县,流域面积2.55万平方公里,年输沙量2900万吨。渭河和洮河流域面积占到我省黄河流域总面积的58.3%。两大流域由于自然环境差,植被覆盖率低,是影响我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的重点区域。多年来,尽管省市县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使流域内生态环境有了明显变化,但总体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仍未彻底得到改善。为此,建议在省级以上层面加快建立相关机制,真正把渭河流域和洮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好、保护好,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渭河流域、洮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省级综合协调机制和跨省协调机制。渭河、洮河均属跨省经市河流,按照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的要求,应在省级层面建立省内流经市州、县区综合协调机制,树立流域范围内市州“一盘棋”的思想,协调解决跨市州的工作衔接和责任落实问题,指导市州、县区因地制宜,确定治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同时,应建立省省协调机制,确保渭河、洮河上游、中游和下游跨省地区之间在治理和保护措施落实及相互配合方面做到协调互动,一体推进,突出大流域综合治理效果。
  二、推进地方立法,建立依法治理和保护生态机制。突出渭河、洮河流域生态功能和在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围绕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和污染防治、生态植被恢复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渭河、洮河流域管理地方性法规,真正做到依法治理、依法保护。
  三、争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鉴于渭河、洮河等重点河流均为跨省河流,我省境内治理进度和成效又直接影响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但渭河和洮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范围广、难度大,依靠地方力量要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还面临着筹资能力有限、投入严重不足等诸多困难,建议积极争取在国家层面建立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国家投资力度,加快生态治理和保护步伐。
  四、建立重点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督查考核机制。把渭河、洮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及高质量发展作为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强化对相关市州、县区生态治理、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把渭河、洮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纳入全省生态建设重要内容和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州、县区目标考核,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治理、保护成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力求实效。(本文系甘肃政协信息2020年第65期)

          来源: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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