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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都要实行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深圳市政协就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协商

“深圳要打造全球最好的创新生态圈,就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近日,一场主题为“保护知识产权,凝聚创新力量”的深圳市政协委员议事厅在深圳中心书城举办,长期从事法学研究的张斌委员首先发言。律师崔军委员也建议,充分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权,制定一部新法规给深圳的知识产权以更大、更好的保护。

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已经超过2万件,占全国的43%,国内专利申请量达到了6万多件,知识产权的保有量和创造量均领先全国。深圳堪称创新之都,汇集了华为、腾讯等一批世界级创新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最活跃的城市,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尤其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维权难、举证难、赔偿少,严重威胁到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围绕即将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海关、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进行开放式讨论。

针对深圳近年来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案件居高不下,从事民法实践多年的律师王丽娜委员表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保护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专业、案件周期长、处罚力度不强,知识产权侵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额低,造成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信心。王丽娜呼吁,“建立调解、诉讼、行政联动机制刻不容缓。”

企业家代表艾勇委员对此也深表赞同,“当下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难,出台《条例》就是要促进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创新激情,也是保护企业、保护深圳的竞争力。”他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处罚的威慑力,让侵权者不敢再侵权。加快知识产权体系改革,建立最严格的保护体系。

深圳网络企业较多,由于网络的便利性,侵权更隐蔽、成本更低,网络侵权屡禁不止。“网络平台最好的管理者就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崔军委员呼吁,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要承担责任义务,应赋予他们管理职能,对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售假、制假的情况,直接进行处罚。

律师曹叠云委员针对《条例》中“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法谈了自己的看法,他的观点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官蒋筱熙的认同。他说,不应该把网络知识产权理解为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这次立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倡导性地提出了对电子商务要进行信誉评价机制。我国正在进行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如果能够让电商平台建立信誉评价机制,对保障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回应时表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条例》将对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促进深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国作出表率。

“政协参与立法协商是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体现。市政协努力探索从封闭的内循环协商模式扩大为外循环协商模式,让更多的部门和人群参与到政协协商中来。”市政协主席戴北方表示,政协将更好地参与特区立法,为实现特区从单纯的经济实验功能向经济、法治双重实验功能的转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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