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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嘉峪关市政协:党委重视 政府支持 政协主动 各方参与务实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党委重视 政府支持 政协主动

各方参与务实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赋予人民政协更重大的责任和更光荣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结合嘉峪关市政协的实践探索,我们认为,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关键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党委、政府、政协共同推进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推动的协商民主工作格局。
  一、完善制度体系是开展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基础保障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课题。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将制定完善的综合性制度与专门性制度结合起来,将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结合起来,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促进经常性协商制度健全完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把建立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作为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突破口,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及时总结政协协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委、市政府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的办法》、《关于建立季度协商座谈会制度的意见》、《关于市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的办法》、《政协嘉峪关市委员会调研报告等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2017年1月,经过各方的协商讨论,市委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协商主体、内容的确定,到协商形式、程序的运用,从协商成果、结果的反馈,到委员干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进行约束,以制度为保障,使协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推进协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实践表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就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党委、政府和政协共同努力,在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功夫,才能增强协商的实效性、约束性,推动协商民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选准协商议题是开展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关键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协组织要开展好协商民主,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坚持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到反映群众意愿、契合决策需要、着眼解决问题,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这样,政协协商工作就不会偏离党委的领导和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就不会游离于大局之外。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每年协商议题的确立,都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由参与协商的各方来共同提出,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交题”,各界“出题”,政协主席会议“选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沟通“议题”,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定题”的协商计划选题工作机制。2017年我们年度协商计划中的12项重点协商议题,就是在广泛征求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和界别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斟酌,并经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的。后来,市委又根据全市工作需要,给市政协交办了5项重点调研视察和协商课题。
  实践证明,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协商议题会商机制,由党委和政府、政协共同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使政协协商活动列入了党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协商活动的内容、形式、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各项协商活动中的责任,切实增强了协商计划的权威性和操作性,保障协商工作有序推进。
  三、各方共同参与是开展好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保证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多次强调,人民政协不是协商各方中的一方,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社会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协商,而不是“和”政协协商。因此,政协协商活动,必须把握好政协的性质定位,党委要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切实把政协协商的要求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形成共同参与协商、共同推动落实的工作合力。近年来,我们在协商活动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积极与党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共同参与方案制定、协同进行组织实施。重要的协商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介绍情况,听取委员发言,开展互动交流。例如,今年市委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给我们交办了“解决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课题,我们积极与各方协调,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的课题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方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制定了工作方案,深入一线进行现场调研,共同起草了调研报告、大会发言等会议材料。协商座谈会召开时,市委、市政府牵头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最终形成了11条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各方的广泛认同,被及时吸纳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协商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建立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共同参与的协商民主工作机制,才能让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呼声、意见建议,在政协的协商平台上得到充分反映、系统表达、交流交融,为最终形成更具价值、更有分量的协商成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四、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是开展好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支撑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的组织基础、人才基础,也是政协工作的优势所在、活力所在。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委员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着力提升委员履职能力。一是严把委员入口关,采取政协推荐、政府参与、市委决定的方式,真正把代表性强、有能力、愿履职的人士推荐进政协队伍。二是严把委员学习关,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委员集中培训,换届后我们又开始尝试委员异地培训,利用外智提升委员素质;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帮助委员及时掌握政策,知晓民意。三是严把委员履职关,制订了委员履职管理规则,健全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议制度、走访制度、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强化委员履职责任,鼓励委员就地就岗搞调研,就地就岗参政议政。四是严把委员考评关,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履职尽责的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对履职不力的委员进行通报,今年我们还根据《政协章程》和委员履职管理规则撤销了2名委员的资格。五是把好委员服务关,设立委员管理服务科,强化机关服务效能,帮助委员解决工作或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委员履职提供保障;利用“两微一端”积极搭建委员学习、交流、参政议政及联络平台,加强日常活动,广泛开展交流,将政协建成“委员之家”,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
  实践表明,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政协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全面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政协协商工作才有活力,才有抓手、才有质量。
  五、提升协商实效是开展好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目的
  协商的成效,最终取决于协商成果能否得以有效转化落实。协商成果转化是党政工作与政协协商的有机结合,有效转化协商成果是做好政协协商民主的目的。民主协商能否发挥作用和取得实效,形成的意见建议能否成为睿智之言、可用之策,关键就在于解决协商成果如何转化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努力建立协商成果市委、政府和政协三方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市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协商纪要等协商成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进行批示,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研究采纳。对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议题,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决策相关问题时,认真吸纳市政协建议,还邀请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对特别重要的协商成果,还列入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的会议议题。对要求有关部门办理的,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还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政协反馈办理情况。仅今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提交的协商成果就进行了7次批示,对政协的协商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有力提振了各方参与协商的热情,提升了政协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
  实践表明,政协只有坚持献策不决策,立论不立法,参政不行政的原则,站稳立场、找准定位,才能将政协的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转化为科学务实之言,才能赢得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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