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打造“阳光财政”
6月29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厅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预决算信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税降费等六大领域政务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财政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依法及时公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并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与政府预算同步公开,涉及专项资金85项、215.1亿元,项目数量较2016年减少5项,其中:部门预算专项资金33项、88.7亿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2项、126.4亿元。在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方面,对省财政厅印发的主动公开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做好网站发布等工作。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发布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清单,并在甘肃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我省财政部门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披露债券发行前信息、债券发行结果、还本付息等信息,并在财政部允许的范围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本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当年举债计划。(记者沈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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