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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升华——北京市政协出台民主监督《实施办法》的台前幕后

实践的升华——北京市政协出台民主监督《实施办法》的台前幕后

  3月11日下午3时,北京。
  蔚蓝的天空格外深远,长安街上车流如织。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内,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在进行。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抬头望了望礼堂穹顶的红五星,低头理了理衣领,随后,面带笑容、步履从容地走上讲台,轻轻鞠一躬,开始了他的大会发言,题目是《提高组织化程度是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注重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种有组织监督的优势,着力健全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组织化程度,做到民主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作为第一位发言者,内容又涉及北京市政协20多年来通过民主监督组开展专项监督的经验和成果,吉林内心激动又充实。
  就在此刻,台下的2000多位委员凝神倾听,掌声阵阵。
  掌声过后,一段精彩的大会发言结束。不过,对吉林而言,一切远没有结束。
  一个多月后的北京,同样晴空万里。
  东长安街一侧,北京市政协机关二层会议厅座无虚席,市政协今年的第一场议政性常委会议如期召开。
  “我们要从党和国家构建完整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高度,深刻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仍然是第一个拿起话筒,吉林声音洪亮,语气坚实中更透着期望。
  本次会议议题锁定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民主监督。而更大的“重磅”,则是会上审议并通过的《政协北京市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什么聚焦民主监督?
  围绕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开展协商议政,这在北京市政协历次常委会议中,并不多见。
  但这回,议题却是市政协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中早就确定好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什么是民主监督?
  因为是短板。
  短板在哪里?
  问题难找、是非难断、意见难提,渠道不畅、载体缺乏、抓手不多……民主监督,看似四个简单的字,但做起来,却总有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
  政协的民主监督到底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哪怕是连任几届的老委员,在这个问题上也说不好。或许,这正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长期薄弱的原因。
  如何破题?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写进党内法规,赋予了政协民主监督新的重要使命。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1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党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这些都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单列成章,对政协民主监督进行深刻阐释,引起委员们的热烈反响。政协的民主监督,开始更广泛地进入公众视野。
  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各地政协敏锐嗅出其中深意,迅速将民主监督作为新一年工作的集中发力点。在这方面,北京市政协走在了全国前列。
  哪里薄弱,就从哪里突破。市政协深知,面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协民主监督要放在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发挥其真正的优势和作用。《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实施办法》的确出得及时,来得漂亮。
  为什么是北京市政协?
  全国两会结束仅一个来月,北京市政协就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办法》。
  为什么?
  理论源于实践。面对疑问,市政协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聊起20多年前的一段故事。
  1995年4月,北京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宝森隐瞒财政收入、非法将预算内巨额资金转移到预算外的严重经济犯罪事件被揭发。时任北京市政协常委的甘培根正在政协开会,他还清楚地记得,这一突发消息给市政协委员们带来的震撼。随后,大家在会上就展开热烈讨论,认为对财政预算加强审查监督已经刻不容缓。
  1996年,市政协在全国创新性地建立了第一个民主监督组——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
  “无章可循、无史可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以此为标志,市政协开始了对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途径、形式和机制的创新探索。在此后的20多年里,市政协陆续建立和完善了新闻舆论、城市管理、法治建设民主监督组,民主监督领域不断扩展。更重要的是,政协民主监督组的工作成效真真切切地体现在北京经济社会点滴的发展中。
  “这第一个民主监督组的工作,一干就是20多年。”今年2月举行的北京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二十年工作座谈会上,几位白发苍苍的参会者正是当年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的成员。他们,也是市政协这些年在民主监督方面进行有益实践的见证者。
  20多年的坚持,谈何容易。靠的是什么?市政协上下心中都有默契,务实、坚韧、探索、创新,甚至还有“较真”。
  当然,没有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很难有所作为。就拿民主监督组来说,从一开始,就是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成立的。这么多年来,监督组每年的民主监督报告,均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甚至还经常得到市委书记和市长的批示。
  凡事预则立。从“无章可循”到“有章可循”,北京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如何在制度化轨道上越走越坚实?《实施办法》的出台,就是答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分别印发了相关意见,本次常委会议通过了相关实施办法,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准确领会把握,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简短的几句话,朴实恳切。
  回头看,20多年的努力不懈,为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具体的组织形式、有效的方法支撑和宝贵的工作经验。
  向前看,从构建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认识政协民主监督,从协商式监督的角度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深刻内涵,从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的角度推动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政协民主监督新篇章的帷幕已经拉开。
  从“纸上”到行动
  目光再回到《实施办法》。
  11页,5千多字,6大方面。仔细阅读,不同的人感受不尽相同。
  《实施办法》出台前不久,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政协的《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实施意见》在政协的具体操作办法。”参与起草《实施办法》的这段时间,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煦总感觉时间不够用。
  实施办法》初稿形成后,市政协副主席赵文芝接连主持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听取各专委会、各综合部门的意见。与此同时,起草组也同步书面征求多方意见,几易其稿后。
  制度立起来,民主监督就“有据可依”。市政协常委贾继东看着手中的《实施办法》草案,感到眼前一亮,深有感触。“这回监督什么、谁去监督、怎么监督,心中就有数了。”
  的确如此。记者看到,《实施办法》对民主监督议题的确定、活动实施、意见报送、办理和反馈、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尤其在民主监督活动的实施方面,明确了会议监督、专项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民主监督组监督、特约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评议监督、其他监督等九种监督形式的具体开展方式,结合实际,一目了然。
  委员们比记者更“专业”,发现了许多“小细节”。比如:每年第四季度,结合征集政协协商年度计划议题建议,由市委办公厅负责向市政府及市级群团组织等,一并征集下一年在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议题建议;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大会发言增加监督性内容比重;每年推荐1至2个监督性提案作为市领导领衔办理提案,1至2个监督性提案作为市政协重点检查督办提案……
  理论源于实践,又回归实践。一条条明确规定,更像是一本“行动指南”,具体如何落实落细,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行动。《实施办法》的出台,大大激发了委员的履职热情,连列席常委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都忍不住感叹:“接下来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注定是忙碌的。”
  这不,早在今年3月初,北京市政协的专项监督就已经全面展开,主题聚焦疏解中心城区人口。与此同时,围绕“放管服”落实情况、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居住证制度实施、新机场建设及临空经济区发展等监督性调研考察也在同步推进。
  “我们应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首都城市性质定位和改革发展全局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积极、科学、务实、高效地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对于怎样深刻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意义,市政协委员宋甘澍的学习体会再次道出了大家的心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政协民主监督“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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