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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退耕还林工程力度 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加大退耕还林工程力度  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张强)


    最近,我们先后深入到定西、白银、平凉、武威等市进行调研,感到各地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性空前高涨。《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黄土高原地区和陇南山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调研中,我们看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深受干部群众欢迎,而且对建设绿色生态屏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据调查,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在经历了1999-2001年试点、2002年正式启动、2003年大规模推进、2004-2006年结构调整后,目前已进入巩固成果、稳步推进阶段。截止200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2685.3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003.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522万亩,封山育林160万亩。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我省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补给区,是全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于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退耕还林工程是我省历史上单项投资最大、群众参与最广、受益群众最多、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生态工程、扶贫工程和民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已初步显现,使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是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与十年前相比,全省植被覆盖率由退耕前的9.9%提高至目前的13.42%。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的控制,风沙危害呈逐步下降趋势,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二是调整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全省种植业内部粮经饲结构比例由退耕前的73∶12∶15调整为现在的60∶15∶25。三是增加了退耕农户的收入。国家的补助政策直接增加了我省退耕农户收入。同时广大退耕农户通过发展经济林果、种草养畜、产业化经营、劳务输出等途径不断增加了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由退耕前的不足千元提高到2723.8元。四是增强了全民生态意识。据中科院在我省的专项调查,全省农民对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认知率达99%, 90%以上的农民支持退耕还林工程。

    实践证明,党中央决策实施的退耕还林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惠及人类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目前在建设绿色生态屏障、保持水土流失方面已取得巨大成功。但在具体实践中,因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百姓具体利益的得失,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将会引发较多的新矛盾,给农村社会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此,我们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我省实施退耕还林任务。我省地处祖国西北,地处长江、黄河两大河流中上游和巴丹吉林、腾格里、库姆塔格三大沙漠的前沿,生态状况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本省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且关系到长江、黄河下游广大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据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等十部委组织开展的专项调查,我省尚有适宜退耕还林的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1277.2万亩、严重沙化耕地212.7万亩,退耕还林的潜力很大。此外,河西地区“关井压田”压减耕地如果弃耕不予治理,会引起新的沙化,成为沙尘暴、沙尘天气的新沙源。2010年8月21日至22日,温总理在舟曲县抗洪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上要求对舟曲县专项安排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拓宽灾区救灾渠道,将灾后恢复重建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因此,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专家调研和论证,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向国家争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加大甘肃实施退耕还林的力度,继续安排退耕地还林任务,同时加大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的任务,特别是对舟曲县、陇南市、天水市等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的地区专项下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引导灾区农民开展生产自救,使灾区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适当提高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近年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逐步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并不断提高农民种粮的补贴标准。现在与退耕之初相比,粮食价格已经大幅上涨,退耕农户所领取到的补助资金已经大大缩水,现行政策性补助已购买不到原先政策规定的粮食实物数量,而且延长政策补助期限后对退耕农户的资金补助标准减少一半,退耕农户多数感觉到应得利益受到了损害,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重新毁林种粮的苗头。为此,建议省政府积极向国家反映,综合考虑粮食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农资价格上涨等因素,争取将粮食补助资金提高到黄河流域每亩每年不低于220元,长江流域每亩每年不低于330元。

     (三)根据不同的地域区别安排种苗补助费用。我省地处祖国西北内陆,自然条件差,干旱少雨,植树造林在第一年栽植后必须经过几年反复补植才能达到合格标准,造林成本比南方湿润地区要高很多。据测算,我省陇东降雨量相对较好地区的造林成本在500元/亩左右,加之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使成本大大提高,平均达到600元以上,而目前国家荒山造林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亩,与我省整个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成本相比,仍然有较大缺口,各级政府部门程度不同的存在“负债”造林的现象,造林越多,负担越重,经常出现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建议省政府参照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黄河流域不同粮食补助标准的政策,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地域类型确定种苗造林补助标准,将西北干旱地区的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提高到500元/亩。

    (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适当安排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经费。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综合生态工程,涉及范围广、周期长、政策性强,却因为前期工作费和工程管理经费不足,主管部门难堪重负,有的甚至挪用其他资金或借债开展工作,每年的设计、建档、管理、验收、兑现政策和确权发证等,给基层的压力很大。2004-2006年国家按退耕地造林每亩1元的标准安排了前期工作经费,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工作经费短缺问题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尽早解决。我们感到,这些情况如得不到扭转,某种程度上都将成为成果巩固的隐患。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主管部门的作用,建议省政府将已实施的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纳入工程管理经费,按照每亩2元的标准进行安排。同时,要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加快补植补造的进度,因地制宜扩大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建议省政府在华家岭区域建设百万亩以云杉为主的生态林屏障工程,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华家岭建设百万亩以云杉为主的生态林屏障工程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制定规划,作为我省生态屏障建设的一个大项目,积极向国家争取立项,使该项目能在“十二五”期间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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