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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

(2012年2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甘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省委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了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群众的拥护。现在,全省正处在黄金发展期、机遇叠加期和奋力爬坡期,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发展、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要求广大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帮助群众解决发展难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应当顺应群众意愿,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是坚持科学发展、履行执政为民、实现富民兴陇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强化“三农”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机关干部作风、锻炼培养干部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实践。

  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全体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与到这项推动甘肃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转作风、炼干部,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扶贫开发更有效、基层基础更牢固、社会建设更和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1.四级联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都要广泛动员,明确责任,积极行动。2.综合带动。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3.全面覆盖。各级各单位、广大干部都要参与此项活动,贫困县都要有省级领导联系,贫困村都要有单位联系,特困户都要有干部联系。4.务求实效。因村因户制宜,尽心尽力而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5.长期坚持。立足“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三)主要任务。1.宣传政策。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督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2.反映民意。认真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的各种呼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促进发展。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类发展规划和开发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群众提供知识、技术、信息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增收致富能力。重点帮助贫困村和特困户分析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路子。4.疏导情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协助当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畅通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办法。5.固本强基。指导基层加强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致富带富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6.推广典型。发现、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参与范围和工作方式(一)参与范围。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及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军区、武警部队、中央在甘单位联系贫困村。上述单位中除教师、医务人员和企业职工之外的所有干部联系特困户。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在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

  (二)联系对象。以全省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为重点,由40余万名干部联系40余万特困户。扶贫任务少的地区,要把当地农村、农户纳入联系范围,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现工作的全覆盖。

  (三)联系方法。1.省级领导联县联村联户。省级领导每人联系1—2个贫困县(市、区),并在每个联系县联系1个贫困村,联系特困家庭总数不少于5户。2.部门联村,纳入参与范围的单位根据干部人数和单位性质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贫困村。3.干部联户。在所属单位联系的贫困村中,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特困家庭不少于3户、县处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2户、其他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户。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联系特困户的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由联系单位确定新的接替人选。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不脱钩。

  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省委成立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都要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明确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过程的重大任务。具体要求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确保“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开展。

  (二)统筹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年度工作进度,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把开展这项行动同做好日常工作、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结合起来,同推进“三农”工作、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加强信访下访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同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起来,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结合起来,同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

  (三)严明纪律要求。联系村的单位原则上一年进村不少于4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联系特困户的干部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周。要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进村入户干部原则上住在村里,村里确有困难的由乡镇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派出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群众发展意愿,尊重地方组织领导,不得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力帮助解决,单位和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做好跟进协调工作。

  (四)广泛深入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给予重用,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和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全体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贫困群众中去,真心诚意地解难题、办实事,在联系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在新一轮扶贫攻坚的实践中砥砺意志品质,在帮助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提高工作能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脱贫致富,为推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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