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7年1月7日)
黄选平
各位委员:
我代表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成效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认真组织省政协委员、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突出发展主题,聚焦民生民意,发挥提案优势,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806件,经审查立案783件,立案率97.1%。其中集体提案130件,占16.6%;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653件,占83.4%。所有提案经过66个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结果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A类)549件、占70.1%,计划解决或采纳的(B类)162件、占20.7%,“A”、“B”类提案所占比例为90.8%,继续保持较高水平。总体来看,一年来,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机制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不断创新,委员履职建言成果和提案成效更加显著,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为经济转型发展献良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提出了377件提案,突出了经济转型发展。省农工民主党《关于推动“十三五”时期我省物流业快速发展的提案》、省民进《关于促进我省“十三五”时期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省民盟《关于发挥产业优势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在“十三五”时期“走出去”的提案》、张耀南委员《关于将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我省“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的提案》等10多件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具有较强可行性,已被《甘肃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吸收和采纳。柴绍豪委员《关于加大对风光电等新能源的支持力度扶持新能源进一步发展的提案》,省发改委在编制《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中积极采纳建议,科学开发河西新能源基地,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保障新能源发电优先上网收购,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有效推动我省风光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提案,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等单位认真办理,全面落实。
(二)为民主政治建设建诤言。有82件提案围绕民主协商、政策机制、政法人事等问题建言献策。省委组织部针对省民革《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提案》,进一步放宽少数民族招考条件,提高本地人才录用比例,加强藏汉双语人才招录和培训。省农工民主党《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提案》,已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等单位吸纳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调整省直管县税收分配等方面的提案,省纪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三)为文化繁荣发展出主意。围绕推动我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有55件提案分别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省九三学社《关于保护传承“非遗”的提案》,省文化厅认真采纳建议,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安志宏委员《关于弘扬祖脉文化提升伏羲文明的提案》,省委宣传部编制《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十三五”规划》时,对相关建议予以吸收。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艺术人才培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提案,均得到相关承办单位的有效办理。
(四)为社会和谐文明提建议。提案中有204件情系民生民意,关注社会事业。省工商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的提案》,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予以采纳。省民建《关于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案》,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等单位会商共办,促进了相关建议的落实。杨兰委员《关于积极应对国家二孩政策的提案》,省卫计委认真研究办理,将提案中的建议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等方面的提案,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单位均已采纳落实。
(五)为生态文明建设找对策。有65件提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对策建议。省民盟《关于提高祁连山生态保护治理科技支撑能力的提案》,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科技厅会商办理,分工负责解决问题,共同促进了提案的落实。省水利厅积极采纳赵鲁平委员《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河西沿山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提案》,在组织实施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中,投资39.25亿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5万亩,有效促进了生态农业和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水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提案,省国土资源厅、兰州市政府等单位均已认真办理落实。
二、提案工作特点
一年来,常委会突出提案工作全局性地位,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全力提高提案质量,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合力提升办理实效,提案工作呈现新亮点、取得新进展。
(一)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提案办理协商科学化。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制定出台我省《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细化办前沟通协商、办中分类协商、办后跟踪协商工作机制,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机制、责任、领导得到全面落实。开展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针对我省新能源产业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突出的实际,对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提案,进行重点调研,开展专题协商,形成对策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帮助。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升级提案在线办理系统,在省政协微信公众号开辟提案工作专区,进一步优化线上提案工作。通过省政协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协商议题和提案线索,提高了提案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建立“两公开一评议”制度,促进履职渠道多元化。建立提案内容和提案办理结果两公开制度,将部分重点提案在省政协门户网站“提案公开平台”全文发布,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介面向社会公开,将提案工作置于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之下。探索建立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制度,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与省直部分承办单位一起,开展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间的双向评议活动,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建议,提案者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双方平等协商,相互交流,增进共识,共同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开展“两公开一评议”活动,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运用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有益尝试和探索,进一步丰富了政治协商形式,开辟了民主监督领域,拓宽了参政议政渠道。
(三)加强提案督办协商,推进办理工作高效化。全面落实重点提案督办制度,做到了重点提案重点办理,发挥了重点督办提案的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领导阅批督办、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协商督办重点提案65件,省政府系统现场督办重点提案32件,省政协部门对口协商督办重点提案9件,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提案办理结果基本为“A”、“B”两类。建立“B”类提案跟踪协商督办制度,联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十一届三次会议的“B”类提案开展“回头看”活动。据统计,十一届三次会议的270件“B”类提案,经承办单位的积极有效办理,已有137件转化为“A”类提案,占50.7%。
(四)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力求提案成效最大化。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政协提案作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实施科学决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部门工作的重要渠道,将提案办理作为本部门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使提案办理与本部门中心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做到了思想认识有高度、组织领导有位子、工作机制有保障、办理结果有实效。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从办理省政协提案入手,分别研究确定30多个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明确意见,既解决提案提出的问题,又运用提案成果,拓展工作思路,促进改革发展。省教育厅充分发扬协商民主理念,建立办前征求意见、办中落实沟通、办后跟踪回访工作机制,做到了提案办理全过程沟通协商、每件提案都反复协商,提案办理质量高、效果好,提办双方都很满意。
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案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少数提案内容空泛,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重视不够,办理实效有待提高;有些提办双方信息不对称,一些提案调研协商不足,建议内容滞后,知情明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委员,一年来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中共甘肃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离不开全体提案者的履职尽责。我代表省政协常委会向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三、提案工作安排
2017年,省政协提案工作要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履职建言水平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提案办理协商为有效形式,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充分发挥提案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职建言,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取党政需要、群众期盼、政协所能的问题,调查研究,一事一提,一案一议,形成一批可行性强、影响力大的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运用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实现提案效能最大化。
(二)健全落实各项机制制度,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做到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重点落实提案协商督办和“B”类提案跟踪协商督办制度,力求重点提案重点办理落实。建立健全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协商监督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协商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制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对提案的立案、分类、转案、并案、撤案等环节予以细化规范,使提案审查工作制度化。
(三)拓展协商议政渠道,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不断拓宽网上交流、沟通、协商渠道,为提案者、承办单位、提案工作者开展网上协商交流提供服务。搭建委员知情明政平台,定期发送提案知识、精品提案、时事政策、全省重点工作等情况,指导委员提交高质量提案。全面推进提案内容公开和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逐步做到省政协网站、承办单位网站和其它公众媒体同步公开提案和办理结果,方便各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交流指导,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服务水平。针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协全部完成换届的实际,适时召开提案工作交流培训会,开展提案工作培训,交流提案工作经验,提高委员履职能力。评选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汇编本届政协优秀提案,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加强与全国政协和各省提案系统的工作交流,借鉴学习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省提案工作水平。
各位委员!今年是改革发展的关键年,大事多,喜事多,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运用提案,履职尽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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