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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羊河不再“哭泣”

石羊河不再“哭泣”  




  日前,《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首次为一条河流的水资源管理单独立法,引起了我省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人们不禁会问:有了专门的法规保障,石羊河这条扼守河西走廊门户的生命之河,还会再“哭泣”吗牽
  “哭泣”是石羊河多年来不变的“表情”。作为我省河西三大内陆河之一,石羊河在近20多年的时间内,承载着难以想象的生命之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生产用水严重挤占生态用水,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尤其是位于下游的民勤县生态环境呈急剧恶化态势。
  省水利厅提供的数字表明,石羊河进入下游民勤的地表水量由上世纪50年代的5.9亿立方米减少到目前不足1亿立方米,中下游地区由于需水规模的扩大,年超采地下水量4.32亿立方米,其中民勤盆地超采2.96亿立方米,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曾经被石羊河滋养的民勤绿洲,已日渐沙漠化,绿洲面积急剧缩减,风起沙扬,成为中国西北四大沙尘暴的策源地之一。
  保护石羊河,保护民勤绿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对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多次作出批示:“决不能让民勤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省委书记陆浩曾发表文章,论述了节水在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强调了依法治水的重要性。
  “造成石羊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类活动的影响,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突破了平衡点。归结起来,其要害是水的问题。”省水利厅厅长许文海坦言,近20年来,全流域人口增加33%,农田灌溉面积增加30%,粮食增产45%,GDP增长约6倍,但水资源量却减少近13%;水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利用效率偏低,生产用水特别是农业生产用水偏大,2005年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6%,而生态用水则基本没有保障;水资源保护不力,水污染日趋加重,干流水质全年为劣V类,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各自为政、无序开发水资源的现象依然存在。
  保住民勤绿洲,唯一的办法就是从整个石羊河流域做起,运用法治手段,保护水资源,合理分配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2004年,我省开始了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经过历时3年的调研、论证和反复修改,《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终于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出笼”。
  “及时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把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管理石羊河流域的水资源,非常重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这一条例草案时一致予以首肯。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任继东自2005年以来五下民勤,深入调研,得出了“民勤生态环境‘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状况在持续”的结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面对温家宝总理,痛陈民勤危机的严重性,并和30多名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交了加快落实温家宝总理“决不能让民勤成为‘第二个罗布泊’”指示的建议。任继东认为,出台《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十分必要,草案文本主要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要有人负责,二是要有法可依,切实加大落实力度。
  翻看这部条例草案,从流域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到合理利用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许文海介绍说,《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遵循的原则是以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强化流域统一管理,突出水资源的节约、配置和保护,为实现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在立法重点上,突出了合理划分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管理事权、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和职责、强化节约用水的各项措施、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以及加强水源涵养林区和水资源保护等内容。在强化法律责任,实现依法治水方面,都设定了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制定《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是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要求,必将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许文海说。本报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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