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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崇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来自崇信县的报道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制保障和动力源泉。崇信县是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自2005年以来,在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帮助指导下,该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乡镇机构改革初战告捷
  崇信县有10万人口,其中80%在农村。在2005年以来的农村综合改革中,该县经过广泛调研,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特点,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压缩乡镇政府数量,减少行政经费开支。本着精干、高效和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原则,在2004年撤并两乡的基础上,
  2005年又撤并了铜城、九功两乡。现有的6个乡镇,既考虑了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和群众生活习惯,又兼顾了城乡协调发展,更加便于统一调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整合机构设置,转变乡镇职能。按照“精简、便民、高效”的原则,他们把以往重复设置、职能交叉的乡(镇)机构予以撤销,把工作相近、性质相似的机构进行合并,从而使乡镇机构职责明确、目标统一。改革后的乡镇,行政机构统一设置为“三办一部”,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武装部;撤销了乡镇财政所等13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四个中心一个站”,即资金管理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劳务输转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工作站。改革后,机构比原来减少了一半,服务功能却得到大幅度提升。
  为了妥善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干部分流问题,他们采取了优秀干部下基层和提前离岗、退休等措施。全县共选派149名干部到村社、民营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任职;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经本人申请后,提前办理了离岗手续;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国家公务员,经本人申请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鼓励35岁以下的公务员脱产进行学历教育。
  改革后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从463名减少到了382名,精简了17.3%。乡镇一级的“瘦身”行动,不仅有效精简了机关冗员,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很快将这种效应传递到村级。随后,全县有58名村干部实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有的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职数由228人减少到170人,每年节约行政开支20多万元。
  通过机构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基层政府为农服务的积极性。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中,县乡各级共有519名干部深入基层,推动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他们还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1000多条,确定产业发展思路79项。各乡镇不等不靠,从群众关心的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等实际问题入手,带领群众新修道路21条,修建排洪、灌溉渠道8条,改造中低产田1300亩,实施人饮工程4个,协调农村电网改造8.2公里,规划、修建新农村示范点11处620户
  2240间,使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黄花乡在高庄子新农村建设当中,县财政局、县农办等部门积极扶持,筹措专项配套资金25万元,为
  38户群众通上了自来水、沼气和有线电视。全县去年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486.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
  各乡镇还相继实施了土地整理与复垦、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农村安全饮水、移民搬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30多个,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针对农村医疗、文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他们还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五保老人供养制度、开展文化、科技进村入户等活动,有效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渐入佳境
  崇信县自2005年被列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立足实际,倾注全力,在全县打响了一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攻坚战,进一步规范财政行为,合理安排财政收支,有效增强了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能力。
  崇信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与大多数县区一样,以往县直各单位都设有会计和出纳,财务人员多,管理不够规范;各乡镇都设有财政所和金库。近年来,随着农业税收的减免,乡镇财政的职能逐渐减弱,同时由于各乡镇之间财政收入不均衡,不同乡镇的职工工资在发放时间、数额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平衡。
  面对这一情况,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他们果断实施了“乡财县管乡用”和县直单位经费“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的新机制,按照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在乡镇设立了6个资金管理中心,县上设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县、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乡镇的预算内外收支全部纳入县级财政管理,对乡镇职工、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职工及村、社干部工资实行了县级财政统一发放,保证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项目支出、购买性支出由县国库支付中心实行直接支付;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等惠农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银行代发,实现了“涉农兑现公开化、资金拨付直通车、农民领款一折通”,真正形成了“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新型财政监督管理模式。
  此项改革推行后,原先各乡镇的财政所和乡镇金库一并撤销,人、财、物全部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只设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核算乡直单位的财务。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制度的推行,做到了收入进一个“笼子”,预算内外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集中管理,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支出只有一个“口子”,合理安排支出,收紧了资金管理“口袋”,实现了资金调控一个“盘子”。
  2006年,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资金达到8779.15万元,直接支付率达到71.2%。同时,建立了财政资金报账制,对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预算单位的公务费用采取授权支付,由县资金结算中心、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核定备用金,实行报账制;除对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外,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一律实行县级报账制。“收支统管、预算代编、账户统设、采购统办、票据统管、资金统调、直接支付、集中核算”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已建立起来。

财政行为的日渐规范,提高了财政运行质量,保证了财政收入逐年增长。2006年,该县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达到了3024万元和7795万元,同比增长了22.6%和28.3%,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保证了各项惠民和支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当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城市低保金分别达到264.2万元、77.6万元、106.2万元和141万元,安排抚恤和社会救济资金318万元,落实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人员财政资金64.9万元,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了100%。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到7.48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1.63%。一个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财政,有效解决了城乡群众的生活难、看病难等问题,有效促进了和谐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教育资源配置明显优化
  近年来,崇信县将中小学布局调整作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牞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改革教育保障机制,使全县中小学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协调、持续发展。
  在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的工作中,该县按照“整体规划、统一调整、适度集中、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调整。自2004年以来,先后撤销不完全小学和教学点22所,合并小学26所,同时对26所学校的施教区域进行了重新核定,使全县中小学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服务半径,确保了所有学生就近入学。为适应乡镇机构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撤销了10所乡镇中心小学,将办学规模相对较大、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师资力量相对较强、教学质量相对较高的29所完全小学命名为县级示范小学,促进农村小学教育全面协调发展。随着学校布局的调整,学校平均规模由2004年前的164人增加到了225人,班级数减少了27%,教师缺编数由2004年前的330人减少到228人,并辞退了118名临时代课教师,缓解了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的矛盾,有效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效率。
  积极争取资金,不遗余力地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危房改造工程,先后筹措投入资金2866万元,改扩建学校77所,新建校舍49517平方米,消除危房25795平方米,同时县上还实施了课桌凳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购置课桌凳5000多双人套,配置微机500多台,使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还将农村中小学布局和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与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先后配合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成了黄寨、赵寨、闫湾、党洼等10所小学。
  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基础。县上在自身财力很有限的条件下,坚决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优先安排教育资金,积极改善教育发展条件。争取“两免一补”资金471万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291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5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万元,免费教科书2.6万套118万元。免除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7万名学生的学杂费,53.4%的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55%的寄宿生获得了生活补助。积极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与公务员同步实行银行统发,和公务员同样享受年终福利待遇奖金。为规范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在乡镇学区设置中
  心财务机构,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新型财务管理体制,其会计事务交由乡镇资金管理中心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对所有经费实行计划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了农村中小学经费不足的矛盾。
  乡村债务化解开局良好
  农村债务,一头连着集体,一头连着农民。过去乡村集体举债办事业形成的债务农民不认可,乡村欠农民的债务又还不上,这些问题长期积累,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崇信县积极探索,咬紧三个“关口”,真抓实干,使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严把“清理关”崇信县乡村两级债权债务到底有多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是“化解”工作需要解决的两个首要问题。为此,该县层层抽组人力,组成清理工作组,对村社集体组织所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核实。通过清理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县乡村两级负债总额5419万元,其中乡级负债2723万元,乡均453.8万元;村级负债2696万元,村均34.1万元。为保证摸底的准确性,该县公开统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负担较重,致使有些农户拖欠“三提五统”和农业税,村社干部为完成任务,从银行贷款或个人高息借款,举债垫交农户拖欠的税费。逐年沉淀,形成恶性循环,这是形成债务的主要原因;全县财源不足,财政税收任务又逐年增大,致使乡级财政收支缺口较大,乡村两级举债垫交财税任务和弥补日常开支,也是形成不良债务的重要原因。另外,一些乡、村对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分析,盲目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加之经营管理不善,最终使项目倒闭、关停,给集体留下一大笔债务,这也是形成债务的重要方面。
  做好“化解关”针对乡村两级债务形成的原因,崇信县区别轻重缓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清收债权偿债。对债务主体明确、有偿还能力的各种应收款积极清收,以清收的债权偿还债务6.8万元。二是以账冲抵化债。对债权、债务相互挂账的款项,加大协调力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办理冲账手续,核销减债10.1万元。三是划转、拍卖偿债。采取招商引资、对乡村企业进行改制,对本地特色资源进行资产置换等方法,抵顶划转债务33万元。四是增收节支减债。深化乡村机构改革,精简村社干部58人,节支还债18万元;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压缩支出,节支20万元。五是停息还本解债。对村组高息借款,严格按照央行有关政策规定,从借款之日起,统一按金融部门同期同档利率重新计算利息,采取先还本金,后付利息,逐步化解,此前多付的利息全部收回或抵冲债务,核减债务45万元。
  杜绝“新债关”为坚决制止村级发生新债,该县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力求强化监督管理,用制度约束新增债务行为。
  开展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每年县、乡抽调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制定审计计划,编制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为民办实事;建立健全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县、乡、村分别制定了“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办法”,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债务增加的责任人,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把制止新债发生作为考核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督机制。县、乡、村三级建立了债务监控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跟踪分析和监控债务变动趋势,对发现的新增债务问题,及时查清原因,遏制增长势头,并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建立了群众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重大支出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定期逐笔接受群众监督制度,从而为防止乡村新债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证。本报记者蒲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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