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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建议:在锡盟草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建议:在锡盟草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本报讯 (记者 孟召华 通讯员  曲维东)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调研组考察了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治理项目后建议:要通过保护与建设并举,延长生态治理和建设项目期限,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等措施,加快锡盟草原的保护与建设,确保北方生态安全。
  调研组认为,经过几年的努力,锡盟草原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区域出现明显好转,但生态仍然十分脆弱,存在着生态效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如何摆布、国家项目投资到期后治理工作如何继续、牧民增收难度较大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锡盟草原生态问题,焦点是在减少牲畜的同时,又要让牧民收入增长。调研组认为,目前锡盟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正处在全面推进、初见成效、急需巩固、“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如不牺牲眼前的部分经济利益,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生态恶化的问题。
  为此调研组建议,在总结锡盟“围封转移”经验的基础上,把“保护与建设并举,保护优先”确定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战略方针,充分认识和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要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保护措施,使人、财、物切实向保护和建设方面倾斜。国家和自治区应延长锡盟草原生态治理和建设的项目期限,并适时追加新的生态建设项目。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适时将锡盟列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议自治区结合牧区实际,在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同时,切实加强草原执法工作,逐步使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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