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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今年初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湖北省今年初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05-30 09:12:31

   本报讯 (记者 蒋志臻)“2006年,湖北全省用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投入达到26.5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6%,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湖北省副省长蒋大国29日在全国政协社法委举办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介绍情况时表示,湖北省初步建立了以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统筹为重点、以社会救助为底线,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个人缴费为辅,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湖北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现已逐步制度化。2006年,全省筹集资金1.32亿元,对110万农村特困群众实行了定量救助。同时,在武汉、鄂州等21个地区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共对15万名特困群众实施了农村低保。今年,湖北全省初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筹资2.64亿元,首先将110万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到农村低保。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形成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稳定、管理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
  此次为期两天的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将围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改革支撑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体系、农业劳动力转移后的社会保障关系处理”等议题展开讨论。来自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武汉市政协社法委的负责人,以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近6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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