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研讨会举办 贾庆林会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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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 |||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在讲话中说,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社会要依靠法治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罗豪才指出,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在团结群众、增进共识、疏导关系、化解矛盾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在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展积极作用。人民政协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立足国家法治建设全局,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找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这些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会议上讲话,对法学研究提出三点希望: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主法治提出的新要求;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自觉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出席了研讨会开幕式。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其炎主持会议。北京市政协主席阳安江以及近二百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和中国法学会来宾、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地方政协以及来自基层的有关人士出席了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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