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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半数农业人口参加新农合

卫生部负责人在全国政协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汇报会上说 
我国近半数农业人口参加新农合

   本报讯 (记者 孟育建)截至2006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451个,占总数的50.70%;参合人口4.10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7.15%,试点参合率为80.66%。2006年,全国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51.88元,筹资总额达到213.6亿元。这是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在全国政协社法委召开的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汇报会上透露的。
  部分与会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评价的标准应以农民满意为标准,要让贫困农民真正从中得到好处。
  “参合农民从这一制度中到底能够受益多少?实际住院补偿比为27.80%,即使加上二次补偿,农民得到的也很有限。”全国政协委员、原劳动部副部长王建伦连连发问。
  “2006年全国新农合共有2.72亿人次受益,共补偿资金155.81亿元,其中78.90%用于住院补偿,实际住院补偿比为27.80%,次均补偿费用771元,当年筹资的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2.95%。”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徐科坦陈,“虽然目前的补偿仍是低水平的,但是填补了农村医疗保健的制度空白。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就是建立一个稳步增长的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研究员认为,“许多参合的贫困农民交不起住院押金,仍然看不起病。新农合应研究解决贫困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据介绍,到2006年底,全国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基本上都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3年至200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8.5亿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民无力参合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
  “医疗救助的费用平均到每个县只有15万元,这对于许多贫困农民家庭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董力认为,“这两种制度有效结合起来,才能解决小病拖、大病捱的现象,广大参合农民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沈淑济呼吁:“新农合制度应把农村妇女和儿童的医疗保健纳入进去,在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产科设施、配备产科医生,同时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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