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政协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呼吁彻底取消手机漫游费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呼吁彻底取消手机漫游费
张立 
 
姚雯/画

  

  

电信专家阚凯力


  “我们村和对面的村子相距不足50米,却分属不同的城市,跨一步打手机就得交漫游费。这样的漫游费让我交得心不甘。”

  “我经常在不同的城市做生意,为了省却每月昂贵的漫游费,每到一地便换一个手机号,三年换了8个号。”

  这是两位网民的留言,言语中流露出对支付手机漫游费的无奈。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不少人表示,自己每月都要支付相当数额的漫游费,但从来没有想过漫游费该不该收,因为觉得异地漫游总要花费一定的运营成本,电信公司收得有理。然而,让这些消费者想不到的是,电信专家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而且电信公司的监管部门――国家信息产业部,早在2005年就把手机漫游费规定为“上限管制”:准降不准升,鼓励取消。另据据新华社消息,欧洲议会工业、科研与能源委员会4月12日表决通过了一项立法草案,为欧盟成员国之间手机国际漫游费设定上限。

  电信专家:“漫游”成本几乎为零

  近日在《中国经济周刊》上撰文指出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的专家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所长阚凯力教授。他在2000年以前是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从事我国电信和信息产业政策及企业经营策略的研究工作十余年。阚凯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手机漫游费的问题及政策出台的来龙去脉,他了解得非常清楚。

  手机漫游成本为什么几乎为零?阚凯力解释说,一个手机到外地开机后,就向当地的移动网络要求服务。当地的网络发现这个手机号不是自己的,便向这个手机号注册地的网络询问,而注册地的网络在自动查询后,也只需要自动回复即可。之后,这个手机在新的地点使用,就与当地的手机没有任何区别。最后,再由外地网络把计费信息传送给注册地网络,如此而已。“可见,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电信公司收取的每分钟两角钱的漫游费相比相差千万倍!”阚凯力要求电信监管部门强制性限期或一次性取消漫游费。

  “手机自诞生那天起就收漫游费,这是国际惯例。”电信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阚凯力很不同意这个说法,“至今还没有听说世界上其他国家收取过漫游费”。

  “国内电信收取漫游费源自上世纪90年代,主要出于两方面原因。”阚凯力介绍说。

  第一个原因是当时我国的移动通信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发展较快,用户密集,所以设备利用率高,单位通话成本低;而西部地区则发展滞后,用户稀少,设备利用率低,单位成本较高。加之,东部地区电信公司竞争激烈,东部地区有可能实现比西部更低的资费。这样,为了保证西部地区的移动通信企业可以取得适合当地较高成本的收入,就必须防止东部地区的手机大规模地在西部地区长期使用。

  第二,当时手机是“大款”的象征,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在充分告知并自愿的前提下,对“大哥大”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可以接受的。正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在明知手机漫游没有成本的情况下,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对于跨地区使用手机的用户设立了类似于关税性质的“漫游费”,目的就是人为地隔离不同地区的电信市场,对西部地区移动通信公司的收入予以保护,使他们可以较快地积累资金、发展通讯网络。

  “取消漫游费的条件已经成熟。”阚凯力说,目前我国移动通信业的运营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手机普及率大大提高,电信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盈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信息产业部2005年9月规定对手机漫游费实行“上限管制”:准降不准升,鼓励取消。但是电信公司却对监管部门的规定置之不理,漫游费照收不误。

  代表委员:不合理收费应该取消

  

全国人大代表 陶仪声


  

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


  漫游费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3月7日,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医学院教授陶仪声提交了一份《关于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既然手机漫游成本接近为零,就应该尽快取消。”陶代表的建议得到了很多与会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

  “手机漫游费给老百姓增加了很多不便。”4月6日,陶仪声代表告诉记者,如今手机已经成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用品,但由于漫游费用较高,许多人出差到外地时舍不得用手机通话,而是通过短信联系家人朋友,很是麻烦。今年全国两会前,陶代表查阅了电信方面的相关资料,并咨询了有关专家,在得知手机漫游成本几乎为零时,她便提出了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建议。

  “取消漫游费可能会使商家短期内业绩下滑,但从长远来看,这只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手机。”陶仪声认为,商家应该听听消费者的呼声,取消手机漫游费。这样,移动通信网络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商家收入回报会有较高增长,同时也有利于中国信息产业的持续发展。

  就在陶代表提交建议的前一天,3月6日,“取消移动通讯漫游费”的意见也出现在“关于电信资费改革的四点意见”中,这四点意见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共同提出的。该建议认为,纵观世界各国,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除我国以外极其少有,移动通讯漫游费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曾连续4年提交有关降低电信资费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表示:“有成本付出的服务才有理由收费,既然手机漫游费的成本几乎为零,每分钟两角钱的漫游费收得显然不合理,电信公司是在牟取暴利。”

  4月3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关注电信资费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电信专家和居民代表等召开研讨会,阚凯力在会上重申手机漫游费成本几乎为零,与会人士均认为应该取消这项不合理收费。

  面对套餐:担心百姓越“套”越糊涂

  律师邱宝昌

  对于取消漫游费的呼声,3月20日,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负责人表示,今年信息产业部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降低国内漫游费。信息产业部新闻发言人继而又表示,下调手机漫游费的方案不久后将向社会公布。近日,北京联通公司和北京移动公司相继在上月推出“商旅计划”,规定每月通话金额达到一定数目,便可免除漫游费。

  “这是政府采取的积极举措。”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信息产业部的表态有积极意义。阚凯力认为,作为监管部门,信息产业部不可能一下子作出取消漫游费的决定,只能循序渐进,一步一步进行。陶仪声代表表示相信信息产业部的承诺,“希望步子能迈得再大一些,最终能够取消漫游费”。

  对于电信公司以手机套餐的形式取消漫游费的做法,陶仪声代表不赞成,她说:“电信运营商不要如此羞答答的,还是直接取消,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为好。”邱宝昌认为,套餐只能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优惠,绝大部分消费者被排除在外,很不公平。

  方廷钰告诉记者,名目繁多的通讯套餐让老百姓越“套”越糊涂,这种形式本身就值得质疑,而“商旅计划”是针对那些长年出差在外的人,谁也不会一辈子在外面奔波,这种套餐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举措。尽管电信公司是企业,需要盈利,但是它们都是国有企业,是在人民的哺育下发展壮大起来的,不能只一味地追求盈利,应当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让利于民。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