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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宏明委员呼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迫在眉睫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非常严重。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虽然有所减少,但仍处于高位运行。我国去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6.2,远远高于一些发达国家。仅在2007年1月1日到15日期间,全国就发生19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造成123人死亡。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成因很多。原因之一,在于道路资源有限和车辆剧增的矛盾。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截至2006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214000余辆,并且每天还以200辆的速度增加着,道路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违法现象不断增多。

  原因之二,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抢道,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的问题。仍以杭州市为例,2002年前,市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在13万辆左右,到2006年底猛增到517500余辆,增加近4倍。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较差,骑车人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培训,再加上许多道路没有设置安全隔离带,各类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你争我抢,极易引起事故。

  但究其根本原因,则在于宣传工作不到位。

  一方面,一些主管部门存在"重自身业务、轻法规宣传"的错误认识,绝大多数宣传工作者是从其他岗位抽调或是兼职的,没有经过业务培训,只能边工作边摸索。另一方面,基层交警队没有固定的宣传场所,缺少必要的宣传橱窗,更无法运用现代化的影音设备,心有余而力不足。除了学校的宣传阵地相对完善外,其他地方的都比较欠缺,农村尤为严重。

  由于宣传不到位,交警在执法中需要反复解释,对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超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现象难以处罚,甚至引起被处罚对象的抵触心理。

  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以各种措施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可在广播、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上开辟专栏,刊发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事故案例,在城市生活小区、广场、学校、行政村等处设立一些交通安全宣传橱窗。

  其次,确保每个基层交警大队至少有3到5个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宣传人员。

  再次,要创新宣传形式:针对中小学生,可制作形象生动的漫画、卡通图片、课件等;针对驾驶员,可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并发放《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

  最后,一线交通警察执法时必须坚持"教管结合"的原则,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不忘进行宣传教育。 
 


来源:人民政协报(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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