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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违法特许经营诈骗百姓血汗钱

别再让违法特许经营诈骗百姓血汗钱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在我国加工及服务业中迅猛发展,但目前,该行业除了2004年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一些地方据此制定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等具体管理文件外,还没有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再加上目前一些人急于想通过少量投资进行自主创业,使得特许经营中的“委托加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集资。而受害者主要是有一定积蓄的社会中下层人士,以下岗职工、打工者、老人居多,数量大、影响恶劣。

  去年发生的“成都金色大地公司”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就是典型例子。该公司招聘数百名业务人员,打着发展生态农业的旗号,在成都市的各大公园、小区、农贸市场邀请中老年群众免费参加农家乐,免费参观所谓的蔬菜种植基地,并在参观活动中大肆吹嘘其公司实力、前景和生产的所谓绿色生态蔬菜产品。该公司业务员宣称:只要与公司签订《种植合同》,以每亩6880元的价格认种公司在大邑县的蔬菜种植土地,同时委托公司经营,期限一年,就可以拿到本金15%-20%的年利润。如此高的利润诱惑吸引了很多老年朋友,结果导致861名中老年人被骗2021万元。

  利用特许加盟诈骗的不法分子往往对相关法律很熟悉,他们有的是完全绕过《办法》集资后立即“人间蒸发”,更多的则是先按照《办法》“规范操作”,然后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司法制裁,一旦出现问题也像民事纠纷,警方常不予立案,即使立案也难有证据指控犯罪。为了维护特许经营的正常市场秩序,除了加盟者自身要谨慎以外,政府相关部门应研究此类犯罪的新特点,针对性地建立提前介入机制,预防诈骗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工商部门应建立全方位的广告监控,随时掌握特许加盟企业的动态。广告是特许加盟业的生命线,大多数加盟者主要通过广告获悉特许经营信息。各级工商部门应在各自辖区内建立广告监控网络,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将有关信息反映到特许加盟企业注册地,使特许加盟企业的活动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广告监控要覆盖报纸、电视、杂志、网络、邮寄、传单等常用的媒体形式。

  第二、对特许加盟公司实施主动的信誉监察。各级工商部门应对辖区内的特许加盟企业实施主动的信誉监察,尤其是要重点监察新成立的特许加盟企业。可以着重监察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所推广项目的经营历史和经营业绩、在所推广项目上的专业资历、广告宣传的诚实度等。如发现可疑问题,应及时向投资者发出警示。

  第三、对特许经营企业的推广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用低成本、高利润的口号吸引加盟者是特许经营企业最常用的手段。各级工商部门有必要建立一个审查制度,委托行业专家对特许加盟企业所推广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对严重不实的项目宣传要及早采取措施:夸大其词的要加以制裁、严令整改;涉嫌诈骗的要立即通报司法机关,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保全投资人的利益。  何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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