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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落实文物保护奖励制度

单霁翔讲感人故事 呼吁落实文物保护奖励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长单霁翔。(人民网记者黄维摄)

  人民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黄维报道:今天,在文艺界别的联组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讲到了两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11批农民兄弟捐献“国宝”

  单霁翔委员说,2003年1月19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的王宁贤等5位农民,在村边劳动取土时,意外发现了一处储满珍贵文物的窖藏,他们意识到这是些无价之宝,应该赶快报告政府。于是他们进行了分工,有人保护现场,有人跑去报告。当文物保护人员赶来一看,被眼前的精美文物惊呆了,更被农民的行为所感动。出土的27件青铜器,距今2800多年,件件都有铭文,件件都是“国宝”。后经专家考证,这批青铜器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甚至对于当时正在开展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由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当地民众深受鼓舞,在2003年至2006年的4年中,又接连涌现出11起农民保护文物的壮举,经他们保护下来的出土文物足以丰富一座博物馆的陈列。”此时,单霁翔委员平静的语调显得有些激动,眼神中充满了激情,“令人兴奋不已的不仅是那些出土面世的稀世珍宝,更是那些朴实无华的护宝农民群体,是他们的高尚行为铸就了震撼人心的‘宝鸡农民护宝精神’。”

  侗族村民拼死守护“生命之桥”

  “另一个农民群体自发保护文物的感人事迹,发生在年人均收入不足700元的极其贫困的贵州省黎平县地坪乡。”单霁翔委员讲起了第二件让他记忆深刻的事:“2004年一场百年未遇的洪水冲毁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坪风雨桥,当地数百名侗族村民竟自发地跃入洪水,拼死打捞风雨桥构件,还有村民沿河寻找,走过一座座村寨,请人们把已经打捞上来的风雨桥构件还给他们,经过三天三夜的奋争,从贵州打捞到广西,抢救回了75%以上的风雨桥构件,特别是桥上的大型构件无一遗漏地被运回了村庄,使风雨桥如今得以重建,上演了一幕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壮举。”

  单霁翔委员接着说:“我去参加风雨桥的复建仪式时,看到全乡民众载歌载舞,场景十分感人。我问一位老人,村民和风雨桥为什么有如此深的感情?老人告诉我,地坪风雨桥连接着上寨村和下寨村,这里共生活着1500余位侗族群众。风雨桥既是他们休闲、节庆的场所,也是侗族青年行歌坐月、谈情说爱的地方。当地人以此为自豪,把它当作村寨的精神财富,祖祖辈辈都将守护它当成自己的义务。他说:花桥是我们侗族人生命中的桥,孩子们是唱着‘地坪花桥传万代’的侗族大歌长大的。地坪人就是在这种氛围中成长、生活,爱护花桥、保护花桥的意识已经溶入了他们的血液,他们为花桥做任何事情都如同呼吸般自然,文物保护的民众意识在这里得到了最强烈的表达。”

  一件提案 一个心愿

  故事讲完后,单霁翔委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他们的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国家应该对他们的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委员说,2002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八种应该由国家给与奖励的行为。其中包括: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等等。但是,由于国家财政至今还没有设立文物保护奖励专项经费,所以奖励保护文物先进事迹始终没有能够形成定制,法律规定的文物保护奖励制度始终没有得到落实,这十分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

  单霁翔委员建议,国家财政部门设立文物保护奖励专项经费,给予自觉保护文物的人民群众以应有的奖励,促进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的进一步形成。为此,在单霁翔委员今年提交的15件提案中,其中一件就是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奖励制度的提案。

  记者注意到,在单霁翔委员讲述两个故事的时候,现场极为安静,大家都在静静地认真倾听,在单霁翔委员发言结束时,大家真挚热烈的掌声在会场久久回响。这掌声,是献给陕西农民兄弟的护宝精神、献给贵州侗族村民拼死守护风雨桥的高尚壮举,也是献给每一位为保护文化遗产而努力拼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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