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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务实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三论学习贯彻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积极务实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三论学习贯彻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今年以来,党中央先后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推进政协协商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迎来了重要机遇和广阔空间。
  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还是政协协商等,都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人民政协这个重要平台,党委、政府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协商议政,深入讨论交流,有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的协商载体性质,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党委批准的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更多搭建经常性、制度化的协商平台。
  毛主席曾经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这说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个大格局。在我国,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渠道各有特色、各具优势、各展所长,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政协协商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但不是全部,不应单打独斗,更不能包打天下。要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深刻把握中央关于重点加强政协协商的部署要求,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推进,加强与其他协商形式的衔接配合,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政协协商民主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体现在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于开展工作各方面。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民主监督也主要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来提出批评性、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参政议政同样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理念和原则。要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要正确把握人民政协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切实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议政建言能力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协协商民主的成效。运用好政协话语权,不是靠说了算,而要靠说得对,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能只是一些零碎的想法、一般的观感和笼统的表态。政协委员应当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具备较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与协商议政的紧密衔接,以深入调研提高协商质量,以有效协商转化调研成果,从具体问题具体环节切入,用事实说话,用数据分析,集中各方观点,比较决策利弊,努力提出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使政协的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在党委领导下,立足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丰富议政形式,营造民主氛围,提升能力素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效,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凝聚广泛共识、汇集各方智慧、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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