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用好话语权应“三思”而行
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通过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实现的。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建言献策,也就是行使话语权。政协委员的话语权,是政协章程赋予政协委员最重要的权利,这种权利主要靠提案、大会发言、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协商议政等途径体现。如何用好政协委员话语权,应做到“三思”而行。
一是学会换位思考。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向地方党政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行使话语权无可厚非,但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从个人角度、本位立场出发。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不能仅局限于自己或其他某个人、某个小团体的愿望和诉求,而应更多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与诉求,因为政协委员是各个界别的代表,每个政协委员都代表着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政协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必然是各族各界群众的呼声。而且为解决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尽可能站在推动党政部门工作的角度去琢磨、去思量,而不是自己想达到什么目的就提什么要求,如果是这样,则有悖于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即使提出的建议主观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有的甚至事与愿违。
二是懂得理性思维。虽然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有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级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尤其提出建议时,政协委员要充分考虑建议意见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在对待党政部门处理建议的态度、措施、效果时,也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因此,政协委员用好话语权,要看话语内容是否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之内,不能带有任何个人感情色彩和主观臆想。要达到这种理性要求,政协委员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这不仅是政协委员正确行话语权,提升履职水平的基本前提,也是政协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三是善于用心思索。人民政协是人才库、智囊团,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代表的是各界别群众的声音。从这个层面讲,政协委员行使话语权是实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和有效途径。所以,政协委员用好话语权,首先要知情明政,熟悉、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与工作重心,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方面发展现状,然后选择某项重点工作、某个重要民生问题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最后通过坦诚建言献策,提出真知灼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加科学可行。实现这一过程,需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接地气、联系实际勤思索,善于广纳民言、广听民意、广集民智,并能在认真总结、客观分析、科学归纳、正确判断的基本上,找出找准人民群众期盼、党政工作目标和时代发展要求三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只有这样,政协委员才能更好地掌控话语权,做到发声有力度、建言有深度,使政协委员的建言真正体现出准确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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