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议政

月协商座谈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协商议政 > 月协商座谈会

56号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提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的主题,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新的重大发展机遇期,对于实现司法所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司法所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内在要求,更是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和重要内容。
  一、全省司法所建设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两化支撑、四轮驱动、跨越发展”的思路,倾心抓基层、扎实打基础,着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建设水平。省司法厅先后出台《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使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全省司法所普遍达到了组织机构巩固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制度体系规范完备、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建设目标。
  二、我省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所行政编制少。据统计,全省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占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到50%。有的地方不够重视司法所建设,随意挪用、占用司法所编制,很大程度上影响司法所职能的发挥。
  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稳定。据我们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2、3年换一茬。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符合专业化要求的更少,培训跟不上,司法所在有的地方是个过渡的部门,提拔个副科级又转到其它岗位去了,工作没有连贯性,缺乏稳定性。
  三是执行力,服务力不强。在司法所工作中,工作程序不规范、机制创新不够较为突出,如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见面、汇报、请销假等日常管理未严格执行有关期限规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帮教小组除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外,其他帮教小组成员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等等。
  四是公用经费保障不足。在工作实践中,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一部分县(市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按保障标准落实都有一定困难。
  五是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普遍落后,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件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都很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和“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精神要求。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整体工作效能,更好地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省委办发【2006】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司法所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所收编直管,将“人、财、物、事”集中于司法局管理。确保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人权和事权统一。确保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待遇,进一步稳定人员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是保障司法所公用经费。进一步加大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县级及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甘财行【2008】80号)落实力度,保障司法所公用经费,为司法所配备必要办公设施,使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五是进一步活跃司法所业务工作。司法所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地把司法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抓住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加强对村居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切实提高基层服务平台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