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兰州市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指导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兰州市融入“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地处兰州市城乡结合部的河口南、定连、和平、金来、盐场-三条岭、白道坪、九合等七个区域正式纳入兰州市主城区规划,分别承担着未来五年兰州市打造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一方面城市化发展更加迅速,一方面因大面积城市改造建设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越来越多,他们面临的就业创业问题越来越严重。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妥善解决,将会成为制约整个兰州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成为和谐社会创建的绊脚石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瓶颈。
一、原因分析
(一)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问题之所以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关键在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去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像城镇职工一样获得就业、创业的机会。如和平镇地处城乡结合部,随着兰州财经大学及陇桥学院、甘肃省中医药大学、兰州外国语学校、兰州交通大学文理学院等一批省市高校纷纷圈地建设校区,薇乐花园、新元绿洲、雅之居、兰州毅德城、恒大山水城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落地建设,征迁征地过多过快过急,导致安置保障类政策来不及完善和更新,征地单位与失地农民矛盾较为突出。
(二)失地农民普遍存在学历低、技能低、就业竞争能力弱的现象。在当前以市场就业为取向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求职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市场竞争意识都要求较高。如2015年7月,调查组对和平镇高营村(762户,户籍人口:3106)、豆家山村(241户,户籍人口:927)、邵家泉村(181户,户籍人口:735)、陈家庄村(138户,户籍人口:510),连搭乡马家屲村(531户,户籍人口:1927),夏官营镇彭家湾村(64户,户籍人口:176)、郝家湾村(111户,户籍人口:337)等7个村失地农民的调查统计中,45岁以上占到51%,初中以下文化占43%,无技术人员占68%。这三大就业弱势(年龄偏大、文化不高、缺乏非农技能)严重制约了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三)这些失地农民又多处在村组集体经济和租房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他们中大部分依靠房屋出租和集体经济分配基本上过着看似“小康”的生活,这种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致使部分农民在征地后对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要求较高,失去了农民原本勤劳刻苦的精神,使之“高不成低不就”,只好赋闲在家或待业,个别人就自觉不自觉地参与了地下钱庄、高利贷,染上了毒品、赌博等恶习。如调查组2015年7月对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进行了调查,全村194户,出租房屋有152户,租客以周边五所大学的大学生为主,租金每月300—400元(单间面积在12平米左右);全村村址占地56666.95平方米,但全村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0944.1平方米,基本为3-4层民房,在乡村中袁家营村容积率是很高的。
二、加强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指导的建议
(一)按照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理顺各种关系
1、按照城市化标准,进一步完善农用地的等级价格评估体系,综合考虑地段、地类、用途,确定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资产评估办法,确定其他各类财产的补偿标准,参照城乡劳动力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确定就业、创业安置补偿标准。
2、按照城市化整体布局,解决纳入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公共配套建设、人员接纳安排等工作。以榆中县定远镇和连搭乡为例,为形成兰州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兰州市联合名城集团积极打造兰州东部科技新城,2012年定远镇和连搭乡被整体划拨到兰州高新区管理,虽然开发速度很快,但连接主城区的公交系统仍归榆中客运中心管理,导致兰州城市公交线路无法布局定远镇和连搭乡,当地居民出行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划拨之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晋升职称、人事关系、培训、住房公积金、防暑费、取暖费等一些待遇也无法及时落实,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榆中县连搭中学、连搭中心小学、定远镇小学部分老师因讨补助停课事件。
(二)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积累资产
政府要引导和帮助失地农民整合土地、房屋、集体经济等资产,共同开发和有效管理和拓展房屋资源,取得租金的最大效率化。如国家在征用土地时,在规划区内预留出总面积的10-20%的土地返还给村集体,这部分土地中的一部分用于村集体自行或租赁给第三方发展二、三产业,一部分用于失地农民除安置外多余房屋的专用出租小区,提高出租屋的档次和价格。同时,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倡导股份制改革,把资产量化到个人,明确权利与义务。这样,就保证了失地农民资产的积累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对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就有了保障。
(三)改进帮扶机制,促进失地农民稳定就业
1、针对失地农民的体力、文化、技术等难于适应目前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变化的现状,将他们纳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免费培训及就业服务的范畴之中,制定一些相对有利于稳定失地农民保持工作的补贴政策和资金,完善他们的社保医保体制。
2、尽可能在出让土地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征地单位签订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的就业岗位协议,在征地单位建设过程中和建成使用后,尽量吸纳被征地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如保安、勤洁、花圃维护工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其他岗位等。同时,加强与社区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等事业结合起来,使之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
(四)加强文化生活的引导,努力推进失地农民的城市化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是宏观上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更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而且城市化的本质不是人的城市化,更不仅仅是拥有高楼大厦、拥有大马路大广场、拥有灯红酒绿的生活,而是整个生活习惯文明素质的真正融入。因此,在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就应该以社区为依托,邀请高校、党校等专家学者以“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联村联户”、“精准扶贫”、“互联网+农业”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和文明素质的培训活动,努力向他们提供走向城市化文明的各种角色转化和适应环境的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城里人”,真正融入兰州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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