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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提案:关于在“十三五”期间推进我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

关于在“十三五”期间推进我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

  甘肃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据统计,2005年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全省人口总数10%,正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省份。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6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424万人。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日益增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面临“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困境,而现行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相互独立,各自为政的体系已不能适应多元化的老龄化社会的需要。为此,建成一批兼备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功能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迫在眉睫。2015年11,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到2017年建成一批兼备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功能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应对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
  但目前我省在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方面仍面临以下主要困难和问题:
  1、家庭成员护理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负担日益加重。一是60岁以上老年人护理80-90岁高龄老人的人数增加;二是“4-2-1”家庭的普遍存在使得家庭成员照料老人的负担日益加重,力不从心;三是护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专业性,对于普通家庭成员来说,难以胜任“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的重任。
  2、“医养结合”服务缺乏政策和资金的支撑。由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不属于养老机构,有关养老方面的政策与补贴均无法享受,因为编制、经费、人才等因素的困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的目标难以做到无缝衔接,协调统一。
  3、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医养结合”服务优势难以充分发挥。有关调查显示,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整个老年人口的19%,按此推算,我省有失能、半失能老人70万左右。然而,目前我省只有一家能收养100多人的唯一一所公办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兰州市城关区康乐医院。且该机构设备短缺和老化问题并存,目前仅有一栋住院部大楼,场地和设施不足,制约着医养结合功能的发挥。虽然该机构收费合理,服务质量较高,深受群众欢迎,但因为规模、床位有限,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需求,排队等候,“一床难求”的矛盾比较突出。
  4、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严重短缺,人才难求,人才难留。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大都是高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由于受编制、经费、职称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工作人员的付出和收入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才难求,人才难留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此,建议:
  1、成立协调领导机构,统领医养结合工作。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出时间表。建议由省政府领导牵头,成立由卫生、民政、人事、财政、发改委、残联、物价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医养结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制定规划,确定项目,完善政策,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
  2、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引导示范效应。应结合各地实际,加大政府投入,采用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1-2所公立大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重点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需要。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医院(包括厂企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直接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发挥公办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对现有的一些经营困难的养老机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设立医疗机构,改造成符合标准的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三是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合作服务。选择位置相近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当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以第一时间到相近的医院得到专业便捷的救治。或者医院的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对患病老人进行医治,免去老人的奔波之苦。
  3、创新体制机制,打破政策壁垒,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加快出台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服务标准、设施标准、收费标准和管理规范。二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放宽医护人员从事医养结合工作的条件,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增加补贴,提高收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医养结合工作。四是加强和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增强服务保障功能,提高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促进医养结合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大对养老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扶持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新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专项补助,中级以上养老护理人员一次性从业补助,特殊困难群体入住机构养老服务补助等补助政策。
  4、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四是出台具体、细化、可操作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兴办不同类型、层次的医养结合机构,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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