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登:省政协“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问题”月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关于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
华文哲(省政协委员、省残联理事长)
一、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和落实:省政府残工委连续4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落实年活动,开展专项督查,省人社等6部门专门发文安排督促全系统残疾人法规政策落实工作。各市州、县区市人大、政府、政协都组织开展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执法检查、行政督察和视察调研工作,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的落实,使残疾人从法规政策落实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二)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二是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三)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三)基层康复机构建设仍然滞后。(四)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五)特殊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六)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
关于落实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的建议
傅连鸿(省政协委员、兰州大大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前我省落实该项规定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长途汽车客运站车辆都属于私人所有,交通部门只负责管理和调度,没有具体的经营权,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本省范围内乘坐公共客运车辆或船舶享受半价优惠,并免费携带随身的辅助器具势必会影响经营者利益,半价优惠产生的票价差额也全部由经营者承担,所以,经营者不愿意实行半价优惠政策,全省各地普遍都没有落实这项政策。二是市内公交车辆及车辆的管理和经营权都属公交公司企业所有,对盲人和一二级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会影响公交集团利益,因此公交集团也不愿落实此项规定。目前落实比较好的市州和县区主要有:嘉峪关市、白银市、兰州市、庆阳市西峰区,分别制定出台并落实了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法规政策,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兰州市实行省内二级残疾人可办理兰州公交集团免费乘车IC卡。嘉峪关市将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承诺的惠民实事之一,为全市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爱心卡2546张。庆阳市西峰区实行65岁以上老人(含65岁)、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凭老年证、残疾证、军官证或者士兵证免费乘车。全省其它市州及县区都没有落实和执行。三是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办法,造成这种政策难以落实、制度难以保障的局面。
我们建议:
一、省级交通部门制定出台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本省范围内乘坐公共客运车辆或船舶享受半价优惠,并免费携带随身辅助器具的具体办法,并督促落实。
二、市州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盲人和一二级残疾人可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具体办法,并监督各级公交部门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建议
云立新(省政协委员、民革甘肃省委会常委、甘肃中医药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1、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扶持力度。研究解决“城市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百分之二十上浮计算”的法律规定;适当放宽农村残疾人分类施保的要求。
2、加大立法检查、督导力度。要让省上制定的好政策充分贯彻落实,仅仅依靠残联来呼吁推动,力度太弱,需要各级党政的重视和人大、政协的有力督导检查,才能促进政策的落实。
关于加大残疾人精准扶贫力度将残疾人精准扶贫纳入我省整体规划的建议
马忠明(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一是纳入规划、重点扶持、责任考核。
二是加强对接、准确识别、精准扶持。针对只有0.4%的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范围的实际,建立扶贫和残联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发挥好村委会的作用,既要依照全省统一标准识别残疾人贫困户,又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在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特殊支出,结合具体的残疾状况认真筛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并得到精准扶贫。
三是解决住房、培育产业、扶持发展。增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度任务中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比例;对于特别贫困的无房、危房残疾人家庭要制定出台住房兜底保障政策;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精准帮扶时,要引导扶持残疾人开展适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本地特点的产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中心辐射带动合作社和个体种养户联动发展的模式,帮助其实现增产增收,脱贫致富。
四是加大投入、协作联动、宣传造势。增加财政对残疾人扶贫专项支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职能部门和定点扶贫单位研究制定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文件和专门扶持项目;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残联部门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产业扶持激励机制和残疾人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协调配合,广泛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残疾人扶贫实效。
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情况及建议
张恩和(省政协委员、省残联党组成员、巡视员)
政策执行情况:1、福利彩票。据省民政厅《2013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12年全省发行福利彩票22亿元,剔除发行费用,按照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2013年全省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34477万元,其中省级留成19316万元,市州级留成11227万元,县区级留成2286万元。根据2013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年报统计,当年全省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金约932万元,其中省级100万元(主要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市州级544万元,县区级288万元。从支出数据可以看出,省级用于“助残”的资金很少,市、县级只落实6.2%,远低于10%的要求。2、体育彩票。据甘肃省体育局《2013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2012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112650万元,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476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集中285万元,省级留成9204万元,市级留成2796万元,县级留成2477万元。根据2013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年报统计,当年全省留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资金约352万元。其中省级支出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工作;市、县级支出332万元,落实不到5%,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文化等工作。从支出数据可以看出,省级用于残疾人体育的彩票公益金与政策要求有较大差距。
几点建议:1、进一步强调政策的严肃性。2、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对两个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政策,省民政厅、体育局、残联要协商具体操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资金划拨的渠道、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评估、统计等。3、进一步加强省级福彩、体彩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围绕残疾人最迫切的康复需求,支持各级康复机构尤其是率先支持省康复中心、听力语言中心和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三个区域中心建设,解决资金短缺、基础设施落后的瓶颈制约,发挥技术水平全国领先的优势,引领示范基层康复机构发展,履行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签订的共建协议,造福更多残疾人群体。
关于加强我省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王建林(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
1.加强机构建设。2.规范机构管理 3.解决人员问题。为新建康复机构和托养机构解决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招聘人员待遇问题。会同卫生部门,将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残疾人康复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同时,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咨询师”、“听觉口语师”、“辅具适配师”新职业申报工作,逐步规范各级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教材,建立健全康复技术人员职称体系,完善康复人才引进、使用、考评、晋升、奖惩等机制体制,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创造条件;坚持把所有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养为社区康复协调员,并采取轮训的方式不断增强和提高他们的康复知识和服务能力。
4. 扩大救助面。建议将0-7岁残疾儿童康复做为小康建设的扶贫救助的重要措施纳入抢救性康复救助,列入医保救助及项目重点扶持范围早治疗、早康复、早脱贫;将居家养老专项护理补贴覆盖到二级重度残疾人。
关于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张兴照(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1、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各地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切实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给予重点关注和优先照顾。
2、落实分类补助政策,提高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的补助标准。对自筹能力不足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在减免有关建房规费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交钥匙”工程给予保障,切实为特困群众“兜住底”。
3、采取积极措施帮助贫困残疾人群众加快建房。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与各项精准扶贫措施特别是灾后重建、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游牧民定居、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叠加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帮工帮料,最大限度支持贫困残疾人群众改造危房,力争到2020年全部完成贫困残疾人危房的改造任务。
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进一步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的建议
刘兴荣(农工兰州大学委员会主委、兰州大学卫生学院院长、教授)
一要强化残疾预防工作责任落实。把残疾预防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建立残疾预防工作责任制,积极发挥残联组织的作用和力量,认真实施重点残疾预防项目,提高残疾预防工作水平。
二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母婴保健。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康复服务网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婚前检查和母婴保健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经常利用各种媒体,面向公众广泛宣传普及婚前检查和母婴保健知识,并通过减免婚检费用,免费母婴保健咨询,定期开展集中检查等措施,提高婚龄青年和已婚妇女的健康水平,努力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
三要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要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各级康复机构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婚前检查和优生优育健康促进工作,针对残疾育龄人群开展优生咨询服务,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待孕和孕早期叶酸等投服,产前诊断,新生畸形儿矫治等三级防治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意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有效预防和减少新的残疾的发生,有效减少一家多残的发生。
四要制定残疾人婚检优惠政策。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婚检全面免费的优惠政策,解决贫困残疾人无力支付婚检费用的问题,提高婚检率。各级残联也要制定相关优惠扶助政策,在残疾人康复医疗、就业培训、扶贫项目等方面,优先为参加婚检的残疾人提供服务,调动残疾人参加婚检的积极性。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盲道及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王旭东(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与救助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开发研究》编辑部主编)
1、加强对盲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一是按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将盲道地段批准为企业或私人停车场,坚决制止在盲道地段摆摊设点,加强日常监督。二是对已经设为停车场或擅自占用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城市管理部门要逐一排查,坚决取缔。在盲道上随意堆物、摆摊设点等行为,城管部门应协同公安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对本辖区内的盲道及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正常使用进行监督。
2、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的建设和改造。根据《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规定,各级住建(规划)行政部门要把好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建设规划和设计关口。在新建项目中,无障碍设计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已建成的人行过街天桥等公共服务设施,住建部门要逐一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无障碍改造。
3、高度重视轨道交通无障碍建设。目前新开通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基本做到了无障碍建设,基本保障了残疾人出行。加强对正在建的市内1、2、3号线轨道交通无障碍建设、改造的规划、监管,切实为残疾人及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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