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

委员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委员风采

以医疗保险为重点切实解决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胡锦涛同志的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任务,顺应党心,鼓舞民心。中国历史生动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之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就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保,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十七大提出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一,其中“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民医疗合作制度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和谐抓民生”正是为了加快和谐甘肃的建设,政协甘肃九届二十次常委会讨论“我省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切中城市医疗保障的重点,积极建言献策,正是加速甘肃社会建设的具体表现。    城市困难群体的成因有多种多样,但是失业致困、事故致困和疾病致困为三大主要成因,其中疾病既是造成贫困的原因也是必须切实保障的方面,这不仅关系到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而且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他们劳动能力的维护及劳动技能的提高,因此其医疗保障程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就业、创业、脱贫等改善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对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就尤为重要且十分迫切,我省在目前积极推进这项社会建设事业十分必要。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医疗改革的关键一步,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必须首先解决从而决定了建立城镇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体系是首要的,而且也将成为推进和完善其它群体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的基础样板及重要参照,这意味着“医保、医疗、医药”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在此所述的“三医”改革中,医保制度的改革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鉴于我省为缺发达省份,整体医疗体系基础薄弱,“三医”改革同步进行尚有困难,因此以医保改革为重点,统筹兼顾医疗与医药两个改革,尽快在医保改革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的上,适时启动配套医疗与医药改革,才能切实解决城镇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    解决城镇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从投入角度而言也是经济问题。这就意味着政府公共财政应本着“改善民生,财政性收入增量部分向社会建设倾斜”的原则加大对国民健康保障投入,并重点向困难群体倾斜;同时应在城镇医疗保险费用整体统筹中,以病种保险为主,对中高收入者仅就医疗费用超过半年工资性收入的疾病予以保险,其余部分补充支付困难群体的所有病种保险费用;另外同等加强困难群体及中高收入群体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从而做到既加强医保费用的社会性投入又提高社会效益。    以病种保险为主,逐步取消所有带有身份保险和补贴的医疗保障制度。人不论贫富贵贱,作为生命个体,患病相同则危害相近,所以以病种保险就能充分体现对生命的平等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实质体现。    目前在医疗费用支付中,对于困难群体而言,不论哪种病都存在“治不起”的问题,这样就出现“有病挺着,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无治”的现象,因此无论哪种疾病均应予以保险;对于中高收入者,怕的不是小病,怕的是大病,即医疗费用超过半年工资性收入的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因此对中高收入者征缴所有病种的医疗保险费,但仅保险大病,小病费用由其承担是完全可行的,这样将整个医疗保险统筹资金中的中高收入者小病保险费用(等于普通门诊费用)统一划入困难群体医疗保险之中,既加强了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险,又体现了政府在制度设计中进行二次分配时更加注重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及其从中高收入者统筹而来的社会投入应以直接补给困难群体患者的方式为主,赋以每个患者明确的选择机会和购买医疗服务的能力,这又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配套改革:

 1、要使所有的医疗单位在面对医疗保险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即公立医疗单位和私营医疗单位面对医保群体都是平等的医疗服务供应者。公立医疗单位的公益性应主要体现在尽其义务帮助政府按病种制定合理费用的医疗方案,以保证疗效,降低费用,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同时在医疗技术体系及制度建设方面帮助政府建.立规范,并对私立机构予以指导,保证先进医疗技术的推广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并在国家投入的前提下协同各种医疗研究力量进行对重大疾病的技术突破,从而加强政府医疗保障能力。  

  2、政府在医保管理方面应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及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机制,其目的在于防治医保服务质量下降,即防治医院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应查不查,应治不治,也防治患者冒名顶替及小病大治而虚增费用,总之需建立除了有科学合理的费用结算方式外,还要有与之配套的既能约束医患双方不当行为,又能保护医患双方正当权益,能让医、药、患、保、用人单位,政府六方共赢的医保管理模式。    

3、在医药方面应在现有基本物品的价格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医和药相分离的机制,并针对困难群体严格管理。    4、政府在疾病防控方面也应加大对困难群体医疗防疫免费制度建设及实施机制的推进力度,从而实现对困难群体“以防为主,保障治疗”的有效保障。    以医保改革为重点,以病种保障为主,加大政府投入,强化社会投入,统筹兼顾医疗和医药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是重要的、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张 汉 燚(2007年11月)
(发言人主要职务  张汉燚   省政协常委、河西学院副院长)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