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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 努力发挥政协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作用

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
努力发挥政协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作用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2007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同志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样对于开创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十七大再次重申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路线,再一次表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地位。十七大明确指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责,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可以说这是对政协工作新的定位,是对新形势下政协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做好政协工作,首要的是要发挥好政协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民生问题,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好政协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必须把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民生问题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与党的性质、宗旨、目标一脉相承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通篇贯穿了解决民生问题这一重大课题,将民生问题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和部署。比如,报告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提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报告更是将社会建设的立足点放在了改善民生问题上,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可以说,十七大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之多、要求之高、安排之细,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党对“三大规律”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的把握达到了一个新境界,也必将推动全社会对这一重大问题的重视和落实。近些年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从党中央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分配等诸多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困难群体中还比较突出。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治乱和政权兴亡。民生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必然制约和阻碍对经济持续发展,必然影响社会稳定,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产生动摇。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解决民生问题,不仅是执政党和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各级政协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协密切联系社会各阶层的优势,也使我们能够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要把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当前政协贯彻十七大精神、创新工作新局面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课题选择、视察调研安排方面向民生问题倾斜,进一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围绕落实民生政策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使十七大提出的美好愿望变为现实,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二、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是影响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谐社会,民生为本。在涉及民生的诸多问题中,社会保障是民生之依,而医疗保障更是民生之急需。据有关方面调查显示,医疗卫生开支已经成为家庭衣食、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屡出现,因医疗费用问题拖延治疗、放弃治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疾病已经成为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在从总体上关注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问题的同时,当前迫切需要更加关注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问题。我省城市总人口612万,被确定为低保人员的71万人中,约有11万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占155%;在近40万城镇残疾人中,约有40—50%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近30万困难职工中,一大部分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已破产企业中,近10万退休人员未能参加医疗保险。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上仍是建立在保险运作机制上,即先交保险费,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种种原因,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被排除在医疗保障范围之外。同时,一些低收入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尽管已经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之内,但是一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较高时也难以承受。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可以预计城镇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将会更加尖锐。解决好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关系到企业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团结,关系到小康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近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全覆盖的要求,各地在解决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在29个县(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截至2006年底发放救助资金7559万元,救助3437人次;二是运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率达到80%以上;三是实行了灵活的下岗失业人员医疗保障,每人每月10元医疗补助金,严重疾病住院费的70%予以补助;四是试行了形式多样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办法,有的由个人一次交纳保险金、有的由财政负担;五是在公立医院设立济困病床;六是实施了针对残疾人的康复治疗优惠政策。这些措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救治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是,除前面提到的尚未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服务的人员外,就是在现有的政策落实工程中,也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多头管理,劳动、卫生、民政、医保、残联等均参与医保管理,出现了政策交叉或政策盲区,也导致资源浪费;二是运行不畅,协调不力,各地推出的医保措施既多又乱,标准不一,底数不清,交叉重复的情况普遍存在;三是资金支撑弱,保障水平低,监管不到位,大多数地方财政医疗救助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低保人员医保资金统筹规模偏小;四是管理滞后,效率低下,手续复杂,操作难度大,人为因素多,很难达到有效救助的目的,比如由于政策缺乏有效衔接,致使济困病床的使用率非常低;五是宣传不到位,不少困难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不了解不知情,或无力一次交纳保费,造成覆盖面不全的问题。对此,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使“病有所医”目标得以真正实现。三、解决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些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契机。针对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的良性运行机制。首先,要建立解决城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责任,靠实牵头部门,确定阶段性目标,统一部署,定期考核,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其次,要整合现有政策,建立可靠的政策保障机制,要做好政策衔接问题,对相互交叉重复的政策规定要进行理顺,明确标准和规范操作,对政策未涉及到的问题,要尽快补充出台新的办法。三是要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财政能否提高对贫困地区的资金补助标准,一些重点行业、特困人群需特殊照顾,重点补贴,同时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这些人员进入医保覆盖范围。四是要建立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机制。要根据轻重缓急,动用政府和社会救助机构,确保困难群体出现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第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提高自我保险意识、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有关职能部门既要从政策层面上要求,也要主动上门服务,做好困难单位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为职工参保问题,不能听之任之,无人过问,导致最终无力支付;要在最基层服务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协调救助员,实施社区、楼区、家庭三结合的动态监管,积极引导困难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积极督促单位为职工参保,防止出现新的问题;此外,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宣传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救助困难群体活动,要改变当前对单个病例、单个社会救助的办法,设立困难群体医疗救助风险基金,未雨绸缪。总之,要通过正面宣传和引导,使政府、社会、单位、个人都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齐心协力将问题解决好。第三,要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救助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造成困难群体的原因千差万别,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既迫切需要将这些人群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又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其造成困难的因素。一是要坚持就业脱贫。通过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上岗,获得正常收入。在这方面,劳动部门要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就业实行脱贫的目的。二是要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确保“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在认定、审批低保对象工作中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层层监督机制,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力争使每一个困难人员都能得到保障。三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加大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制定灵活的参保政策,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四是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帮扶体系。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仅靠政府、单位或者单纯的医疗保险是难以完成的,当前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扶持困难群众。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慈善事业,规范捐赠管理办法,既达到及时救治的目的,又要有效防止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的问题,避免出现救助不公现象。城市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困难重重,但也是一个必须面对和彻底解决的问题。我们相信,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只要我们正确面对这个问题,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一问题必然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发言人主要职务樊佩君省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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