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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1月19日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截止2016年1月18日上午10时,共收到提案789件。
  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768件,占总数的97.3%。其中,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125件,占16.3%;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643件,占83.7%。按类别分,经济类262件,占34.1%;农业农村类99件,占12.9%;生态保护、环境资源类62件,占8.1%;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类165件,占21.5%;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类104件,占13.5%;政策法规、民族宗教、统战政协和其他类76件,占9.9%。未立案的21件提案,经与提案者协商沟通,作为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或由提案者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各族人民的关切,主题鲜明,内容务实,质量进一步提高。所提建议更加关注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紧扣精准扶贫、转型升级、强化基础、统筹协调、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结构改革、“一带一路”等重点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强,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本次会议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根据内容进行分解,通过联合交办会分送66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同时,省政协和各承办单位将开展提案办理协商、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作为平时提案,按《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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