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健全重大突发性灾害临时性救助制度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每日甘肃网
政协甘肃省十届四次会议专题-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讯(记者李娜 任珈琳 陈果)近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对于我省300多万困难群体来讲高兴的事还真多,低保提标、应保尽保、物价补贴、临时救助……不断出现的新词汇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一项重大制度背后的“民生温度”触手可及,温暖人心。我省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也是正在召开的政协甘肃省十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政协委员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提案》中提到,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成。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相比,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制度缺失。现在低保人群、低保边缘或低保边缘外的部分困难群众,一旦遭遇突发性灾害、不可预测的事故、难以预料的重大疾病等,其基本生活将难以维持,对临时性救助依赖性较大,而目前有关部门对解决这部分人的救助,没有一个完整的临时性救助制度,救助的随意性较大,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社会救助标准有壁垒。社会救助目前尚无统一科学的困难评价方法,而且在不同地区、城乡之间低保标准差距较大。一些城区边缘的农村,目前实际支出与城镇居民没有两样,就是因为户口问题,每月享受的标准就有可能不一样。救助管理不规范。救助工作包含多种方式,相应地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问题的关键是,各部门在具体实施救助时,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各自为政,所救助的对象互不通气,设立的贫困标准也不统一,救助的时机也不一致,救助的额度随意性较大,导致救助工作失于公正。
为此,他们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为手段,逐步建立起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我省社会救助体系。重点首先要放在原有社会救助制度和办法的修改上,对部分条款进一步细化,将有争议性的条款明了化,应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便于操作,利于执行;其次是尽可能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用制度来规范,避免出现随意性。最终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三者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议实施城乡一体救助标准,真正消除城乡壁垒。现在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的户口已一体化了,都称为“居民户口”。而且,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已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水、电、煤气等都是城乡一个价。因此,就低保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已到了时机。当前,可以在兰州、嘉峪关等我省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设区市,采取市、区、镇三级财政提供不同比例的救助金,实行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试点。实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建议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提高救助效果。也可以采取“救助对象统一管理,资金共同分担,统一使用”的救助制度,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财政、教育、卫生、劳动、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所能提供的救助资金集中在一起,所有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牵头分类统计,根据提供救助资金的多少,由民政部门具体分配救助对象数量,其余部分由财政兜底。这样既可避免救助对象的重复、遗漏现象,同时也便于统一救助标准。
作者: 稿源: 每日甘肃网 2011-01-13 19:16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