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提案:完善农村法制环境
政协甘肃省十届四次会议专题-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讯 (记者 苏叶)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法制环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农村现有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已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要,在—定程度上对农民群众法制心理的培养造成了负面影响。
民革甘肃省委建议,要将农村法制环境建设纳入我省农村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法制建设推进到最基层、最需要的地区。基层司法部门在协调做好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把优化农村法制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力争将绝大部分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应进—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基层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部门的经费投入。另外,目前的司法考试门槛较高,在农村法律人才队伍补充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建议省上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实施针对甘肃等欠发达地区的放宽学历和放宽分数政策,做到根据不同地区的人才需要培养不同层次的法律人才。
作者: 稿源: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2011-01-13 19:48 网络编辑 梁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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